■職場趨勢報導職場霸凌申訴通報首月223件 因應新法增設一科
【職場霸凌申訴通報首月223件因應新法增設一科】勞動部大修《職業安全衛生法》並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該法已於115年7月1日正式上路,為因應新法規,職安署還增設一科處理職場霸凌防治相關事務;根據統計,新制實施首月,職場霸凌通報系統已收到223件申訴。依照職場霸凌防治專章規定,事業單位若收到職場霸凌申訴案,只要符合受理要件,就需啟動調查,調查結果也需在通報系統登錄;雇主接獲勞工申訴有通報義務,如果發現未通報,第一次違規會限期改善,再犯將處3萬元至75萬元罰鍰。根據統計顯示,勞動部職場霸凌申訴案件通報系統共收到223案雇主通報,其中法令施行前協調成立12件、調查結果成立18件、不成立127件、撤案3件;施行後協調成立15件、調查結果成立2、不成立30件、撤案1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