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避免雇主超額聘用移工 每 3 個月查核 製造業及屠宰業查核逾 190 萬家次 】
為保障本國勞工權益,並避免雇主超額聘用移工,勞動部針對製造業 及 屠宰業有實施定期查核,現已累計查核逾 190 萬家次,其中不符規定比例的雇主超過 5.4 萬家次,累計提報廢止逾 5 千家次、廢止移工超過 8 千人 。
為保障本勞權益,並避免雇主超額聘用移工,勞動部依規定每 3 個月定期查核製造業 及 屠宰業雇主聘僱移工人數及比例 。
『 超額進用移工 逾期未改善將廢聘 』
勞動部強調,定期查核通知限期改善之雇主,應於規定改善期間增聘本國勞工 或 降低聘僱外國人人數,屆期未改善者,應就超過規定上限部分人數廢止招募許可 及 聘僱許可 。
根據資料,勞動部實施製造業 及 屠宰業定期查核,自 97 年 5 月首次辦理定期查核,至 114 年 2 月已辦理 68 次,累計查核雇主 191 萬 5,542 家次,不符規定比例發函通知雇主限期改善 5 萬 4,039 家次,佔查核家次 2.82% ,累計提報廢止有 5,751 家次、廢止移工人數 8,563 人 。
勞動部說明定期查核之程序作法,除國內新增投資案、臺商投資案 與 離岸風電產業人力補充案,雇主自引進符合查核基準規定之申請案首名外國人入國滿 3 個月者,應納入每年 2 月 、5 月、 8 月 及 11 月定期查核 。
而國內新增投資案、臺商投資案 與 離岸風電產業人力補充案則於首名外國人入國滿 1 年者,於當年度最近辦理之定期查核月份辦理首次查核,第 2 次以後查核回復比照前揭一般對象辦理 。
又已引進外加就安費案之雇主,採內框 與 外框等兩段式查核,內框查核係針對原有五級制之名額進行查核;外框查核則針對雇主取得外加就業安定費案名額後之總名額加以查核 。
『 2 月查核 4.2 萬餘家 違規 2.89% 』
依勞動部 114 年 2 月定期查核資料,有 4 萬 2,782 家製造業 及 屠宰業雇主接受查核,這次查核結果有 1,237 家雇主聘僱移工人數超過所核配比例,超額移工人數 1,675 人,違法比率 2.89% ,已發函通知限期改善;另外 130 家雇主經要求限期改善,但複查後仍未符合規定,將廢止許可移工人數有 174 人 ; 6 個月前查核已完成改善比率 89.81% 。
又 4 萬 2,782 家製造業 及 屠宰業雇主接受查核,其中有 1 萬 7,832 家雇主有申請外加就安費引進移工配額滿 3 個月接受查核,查核結果,其中 820 家雇主移工超標要求限期改善,有 92 家須提報廢止移工配額,廢止 131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