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 年度勞條專案勞檢 5,300 場次 「外籍移工」勞動條件專案勞檢 6 月啟動 】
勞動部114 年度勞動條件專案檢查預計執行 5,300 場次,場次與實施對象與 113 年度相同,僅微幅調整檢查內容;其中「外籍移工」持續列為檢查對象,勞檢場次規劃 250 場次,除針對 100 人以上製造業進行勞檢,這次將「外展農業」單位如合作社、農會等納入專案勞檢。
勞動部職安署組長許莉瑩說明,114 年勞動條件專案檢查比照 113 年方式,將執行 5,300 場次,規劃公共安全、弱勢扶助、經常性違規事業單位及社會關注等四大面向,包括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人力供應業、工讀生、社會工作服務業(機構看護工與社工)、保全服務業、交通運輸業等。
『 性平專案勞檢 300 家 具規模企業 』
許莉瑩指出,114 年勞條專案勞檢並未新增專案,持續 113 年的專案,其中性平專案勞檢是第 2 年度、「外籍移工」專案勞檢是第 3 年度,其餘皆是長年例行勞檢對象。
許莉瑩進一步指出,由於《性別平等工作法》 113 年 3 月 8 日上路,113 年有納入專案勞動檢查,今年持續納入勞檢對象,針對具規模、大型企業 100 人以上公司檢查 300 場次,專案勞檢主要檢查企業有無設置處理性騷擾之專線電話、傳真、專用信箱、電子信箱或其他指定之申訴管道,並應於工作場所顯著之處公開揭示,以及有無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等相關事項。
『 外展農業單位納入 檢查 250 場次 』
至於「外籍移工」係 112 年納入勞檢專案,由於外籍移工以往是著重在安全衛生工安方面的檢查,現在搭配其勞動條件檢查,徐瑩莉表示,114 年將自 6 月啟動檢查,預計 9 月截止,將檢查 250 場次,除針對 100 人以上大型製造業,還將包括 113 年勞檢查有違法的事業單位,以及「外展農業」單位進行專案勞檢。
另外,114 年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將於 8 至 11 月實施勞檢,規劃 300 場次;人力供應業同樣是 8 至 11 月勞檢、110 場次;社會工作服務業(機構看護工與社工)則於 6 至 9 月啟動勞檢、執行 200 場次;漁船 60 場次,執行時間為 3 至 11 月;交通運輸業 1,200 場次,其中遊纜車業勞檢時間為 8 至 11 月,其餘交通運輸業勞檢時間 3 至 6 月,以及工讀生與部分工時 1,800場次,勞檢時間 6 至 9 月。
許莉瑩表示,交通運輸業使用公眾道路營運,如有勞動條件不佳情形,不僅涉及勞工個人權益,更可能影響乘客及用路人安全,向來為勞動部監督檢查之重點。
為了加強對交通運輸業的監督,勞動部 114 年持續與交通部合作,除了對汽車客運、貨運和遊覽車業進行聯合稽查外,同時提供業者勞動法令違規紀錄,作為交通部進行營運安全預警指標、評鑑或補助的參考。另亦洽請交通部協助選列評鑑結果不佳的業者納入專案檢查對象,共同進行交互監督,促使其遵守勞動及交通法規。
『 汽車客運業者違反勞基法比率高 』
根據勞動部 114 年 4 月發布資料,113 年針對鐵路與軌道運輸業、汽車客運業、汽車貨運業及遊覽車客運業等,共計實施勞動條件專案檢查 1,200 場,經初步統計違反勞動法令計 197 件,累計罰鍰約 1,113 萬元,處分率 16.42%。
其中汽車客運業處分率自 112 年 31.4%上升至 113 年 39.29%,違法比率仍偏高,以違反勞動基準法第 34 條第 2 項(變更班次未給予適足休息時間)、第 32 條第 2 項(工作超時)、第 24 條(未依法給付加班費)為最多,違反比率各佔 16.42%、10.71%及 4.29%。
『 違反工時規定 將處 2-100 萬元罰鍰 』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勞工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 8 小時,雇主若需延長勞工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時一日不得超過 12 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原則上不得超過 46 小時,另雇主若延長勞工工作時間,即應加給延長工作期間工資,如為輪班制勞工,更換班次時,原則應有連續 11 小時以上之休息時間。
勞動部強調,如經查有違法情形,除將依法公布事業單位之名稱外,並得處 2 萬以上至 100 萬元以下罰鍰,主管機關亦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呼籲雇主確實遵守法令規定,切勿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