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趨勢報導職安法修法7月上路源頭預防新時代 強化承攬管理建立職場霸凌防治制度
【職安法修法7月上路源頭預防新時代強化承攬管理建立職場霸凌防治制度】
《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條文及11部配套子法115年7月1日起正式全面施行,這是職安法自民國102年修正以來最大幅度的制度革新,此次修法除首度建立職場霸凌防治法制,也同步強化工程源頭安全設計、企業自主安全管理及承攬管理制度,象徵我國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正式由「事後處理」轉向「源頭預防」,全面提升勞工生命安全、身心健康及工作尊嚴。
■『建立風險管理為核心的安全文化』
勞動部表示,過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較偏重於事故發生後的監督檢查與裁罰,新制則將安全管理思維全面前移,要求企業從規劃設計、風險評估到日常管理,主動辨識危害、落實預防措施,建立以風險管理為核心的安全文化。
為協助企業順利銜接新制度,勞動部已完成11部配套子法、相關指引、Q&A、教育訓練教材及數位學習資源,供企業及勞工遵循運用。
此次修法重點之一,職安法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並配合訂定《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明定雇主須建立完善的預防、申訴、調查及處理機制。
此外,若霸凌事件涉及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受害者可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訴,由公權力介入調查,以提升調查程序的公正性與公信力,完善勞工權益保障。
在工程安全方面,新制透過《工程安全設計及整體工程統合管理辦法》等配套制度,要求工程及機械設備於規劃設計階段即納入風險評估,將施工安全與製程安全融入設計圖說,從源頭降低潛在危害。同時,企業也須將風險辨識與控制納入日常營運管理,強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
針對高風險營造工程及多級承攬作業,新制也進一步強化原事業單位的統合管理責任。勞動部指出,原事業單位不得因發包或轉包而卸除安全責任,須落實事前告知、巡視、協調及指揮等管理措施;各級承攬人也須建立橫向聯繫與安全防護責任,以降低管理斷層及職業災害發生風險。
■『預防重於補救打造友善職場』
勞動部表示,此次新制上路不僅是法規修正,更代表我國職業安全衛生治理思維的重要轉變。未來將持續透過法規宣導、教育訓練、專業輔導及監督檢查,協助企業落實新制度,督促雇主善盡安全管理責任,並與勞工及社會各界共同建立「預防重於補救」的安全文化。
勞動部也提醒,各事業單位應儘速檢視並完善內部管理制度,積極遵循新法規定。如有法令諮詢或輔導需求,可向各地勞動檢查機構或勞工主管機關洽詢。相關法規、Q&A及數位學習資源,已公布於職業安全衛生署官網「職安法修法專區」及「職場霸凌防治專區」,供企業及勞工查詢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