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新聞勞動部擬修法 雇主聘移工需多負擔上看19萬元
【勞動部擬修法雇主聘移工需多負擔上看19萬元】
09:22.2026/04/09.
中時.林良齊
中時網址: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409001434-260405?chdtv
勞動部長洪申翰於9日專題報告提及,將推動修法於3年內落實製造業及漁撈業雇主須於聘僱契約期間內支付移工海外招募費及相關費用,逐步符合國際規範。(資料照/陳君瑋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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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9日邀請勞動部等部會「針對防制強迫勞動與公平招募:台灣移工制度接軌國際人權與供應鏈治理」專題報告。(林良齊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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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與美國簽署的「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中,已承諾將在協定生效3年內禁止向製造業與漁撈業移工收取海外招募費及相關費用,且費用應在僱傭契約(目前為3年)期間內支付,費用可能上看19萬元,勞動部長洪申翰於4月9日專題報告提及,將推動修法於3年內落實製造業及漁撈業雇主須於聘僱契約期間內支付移工海外招募費及相關費用,逐步符合國際規範。
立法院9日邀請勞動部等部會「針對防制強迫勞動與公平招募:台灣移工制度接軌國際人權與供應鏈治理」專題報告。
洪申翰指出,短期而言,產業為接軌國際規範落實公平招募,可能面臨經營成本上調適,但長遠而言,自制度面深化人權保障,可使企業避免產品因涉強迫勞動遭扣押、退運或銷毀,大幅降低企業營運風險;移工也會因來台工作經濟費用降低,提高工作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