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活動集錦

/a>

■移工新聞雇主違反就服法致罰鍰114年近4,900件非法聘用居冠 勞動部籲合法聘用外國人

【雇主違反就服法致罰鍰114年近4,900件非法聘用居冠勞動部籲合法聘用外國人】

臺灣已邁入超高齡社會,同時伴隨少子女化現象,我國工作年齡人口呈遞減趨勢,各產業勞動力短缺已成常態,有需求者若無法循正規管道申請,就易衍生非法聘僱;根據統計,114年雇主聘僱移工違反《就業服務法》案件遭罰鍰接近4,900件,其中「聘僱未經許可」與「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被罰鍰案件逾2,500件。


■『高齡少子化勞動力短缺成常態』

勞動部提醒,雇主應合法聘用外國人,不要容留非法外國人,在聘用外國人之前記得要查驗身分文件,也不要以自己名義聘僱外國人給他人使用,違反者都將重罰。

根據資料,114年全國各地查獲雇主違反《就服法》件數有4,884件(包含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在我國境內工作、有1,498件),較113年增加580件,另廢止聘僱277件較前年增加86件。

*114年全年度查獲雇主違法最多的,以違反就服法第57條第1款規定,「聘僱未經許可或許可失效之外國人」遭罰鍰1,605件、較前年同期增加56件,依就服法第63條規定,將處新臺幣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廢止許可80件、較前年同期增加17件。

*其次是雇主違反就服法第44條「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者有928件、較前年同期增加112件,依就服法第63條規定,處新臺幣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廢止許可有137件、較前年同期增加63件。

*第三是查獲雇主違反就服法第57條第3款規定,「指派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工作」有426件、較前年同期增加71件,將處以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並由主管機關限期改善,若是仍而未改善者,廢止許可件數有10件、較前年同期增加3件。

*第四則是雇主違反就服法第57條第4款規定,「調派所聘僱外國人至許可以外工作地點」有206件、較前年同期增加83件,依就服法第68條規定,將處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廢止許可有14件、較前年同期增加4件。


■『派移工至許可外工作地點罰3萬元』

*第五是違反就服法第57條第5款規定,「未依規定安排所聘外國人接受健康檢查或未依規定將健康檢查結果函報衛生機關」有115件、較前年同期增加5件,已依就服法第67條規定,將處新臺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由於疫情期間,因故移工未能按期健檢的現象已排除,所以該項違規件數回復常態,並未有像111年與112年違規案件2、300件。

*其餘依序違反就服法第57條第9款「其他違反就服法或依就服法所發佈之命令行為」,有60件、較前年同期減少7件,依就服法第67條規定,將處新臺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廢止許可件數有31件、較前年同期減少1件。

還有雇主違反就服法第56條規定「所聘僱外國人有連續曠職3日失去聯繫或是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未通報當地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有37件,依就服法第68條規定,將處以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以及雇主違反就服法第57條第2款「雇主以本人名義聘僱之外國人為他人工作」有9件、較前年同期減少12件,依就服法第63條規定,將處以新臺幣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廢止許可5件、較前年同期減少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