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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新聞外傭鬆綁4/13開放申請法制作業中 本國人首聘家事移工須接受聘前講習

【外傭鬆綁4/13開放申請法制作業中本國人首聘家事移工須接受聘前講習】

外籍家庭幫傭資格鬆綁,家中有1名未滿12歲兒童即符資格,勞動部目前正進行法制作業,預計4月13日開放申請。
勞動部提醒,本國雇主於第一次聘僱家事移工,包括家庭看護工或家庭幫傭,需參加聘前講習,並於申請許可時檢附已參加講習之證明文件,
聘前講習提供:
*「臨櫃講習」、
*「團體講習」、
*「網路講習」、
三管道,去年約6.8萬人完成雇主講習。


■『越勞無法自國外引進從事幫傭工作』

依《就業服務法》第48-1條規定,本國雇主於第一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前,應參加主管機關或其委託非營利組織辦理之聘前講習,並於申請許可時檢附已參加講習之證明文件。

勞動部說明,
*家事移工首聘雇主若選擇從國外引進外國人,應於獲發招募許可後(初次招募為主)至申請聘僱許可前參加聘前講習;
*若是選擇在臺承接外國人,應於申請接續聘僱許可〈含變更雇主〉前完成講習,方可核發聘僱或接續聘僱許可。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針對外籍家庭幫傭的承接順位,已在轉換準則草案中訂定,預計4月13日生效,
*特殊家庭也就是點數達10點以上,承接順位是第3、第4,
*若是一般家庭、點數在10點以下則是第5、6順位,
*至於重症家庭看護工還是順位最優先在第1、2,不會被影響。

※另外,外籍家庭幫傭從國外引進,國籍上只能選擇「菲律賓、印尼與泰國」,
※越南因為之前失聯太高「幫傭凍結引進」,不過若是在台灣承接其他工作類別的越勞從事家庭幫傭,則不受限。(備註:越南看護工可引進,逃跑率還是很高)。

為便利雇主透過多元管道參加聘前講習,勞動部表示,已提供「臨櫃講習」、「團體講習」及「網路講習」等講習方式,講習內容為60分鐘之數位教材,
內容包括:
*聘僱外國人之相關法令、
*外國人健康檢查及其罹患法定傳染病之處置、
*聘僱外國人入國後應辦事項、
*外國人權益保障及其他相關事項,民眾可自行選擇參加。


■『去年6.8萬人完成講習網路最多』

根據統計,114年1月至12月底,依雇主參加講習管道三種方式區分,參加臨櫃講習有854人,參加網路講習有6萬6,949人,總計約6.8萬人完成雇主講習。

另外,在參加講習對象部分,除雇主本人外,因雇主無法參加講習而代為參與講習者,代理人須為與被看護者或被照顧者間具有相關親屬關係,且共同居住或代表雇主對移工行使管理監督地位者。並依民法規定,年齡需滿十八歲。

家庭幫傭之首聘雇主,代理人可由與被照顧者具有直系血親或一親等姻親關係之親屬參加講習,例如:子女、孫子女或媳婦、女婿。

若為聘僱家庭看護工作,則可由與被看護者具有下列之一關係的親屬參加講習:
1、配偶;
2、直系血親(例如: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
3、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或繼父母、繼子女、配偶之父母或繼父母、子女或繼子女的配偶;
4、祖父母與孫子女之配偶、繼祖父母與孫子女、繼祖父母與孫子女之配偶。
5、雇主為被看護者時,授其委託處理聘僱管理事務之人(例如:在台灣完全無親屬的被看護者同時為雇主,委託鄰友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處理移工聘僱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