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趨勢報導前十大違法雇主出爐勞團籲修法重罰 勞動部:強化揭露機制可加重裁罰
【前十大違法雇主出爐勞團籲修法重罰勞動部:強化揭露機制可加重裁罰】
尊嚴勞動修法聯盟與桃園市產業總工會20日召開「114年勞檢前十大違法雇主記者會」,提出「重罰百萬只是口號、立刻修法對症下藥」訴求;對此,勞動部回應表示,現行制度已具加重處罰與公告機制,未來將持續強化資訊揭露與法遵宣導,以提升嚇阻效果。
■『勞團提三大訴求提高罰則並納刑責』
勞團提出三大訴求,
*包括修正《勞動基準法》第79條,將裁罰上限提高至300萬元,
*並明確規範依企業規模與累犯加重處罰;
*另建議增訂第82條之1,針對過勞與欠薪情形課以刑責,並可限制欠薪逾百萬元雇主出境。
此外,亦主張提高拒絕勞檢罰鍰上限至100萬元,避免企業規避查察;並要求優化勞動部資料檢索系統,使違法紀錄更透明、可查,以防企業「躲漏洞」。
勞團根據公開資料統整指出,114年前十大違法雇主中,
*以南山人壽全年裁罰581萬元居冠,
*其次為長榮航空(378萬元)、
*中華航空(337.5萬元),
*另包括運輸業及科技、零售業者均入榜。
從違法類型來看,
*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勞基法第24條)最多,
*其次為未全額給付工資(第22條)、
*出勤紀錄不實(第30條)、
*違法超時加班(第32條)及
*違反七休一(第36條),凸顯長工時與低薪問題仍嚴峻。
勞動部回應指出,目前適用《勞動基準法》的事業單位,如查有違法,得依勞工人數與違規次數加重處罰,或按次連續裁罰。
另依「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
針對具一定規模或財力的企業,
*在超時工作、
*未給付加班費、
*違反輪班間隔及
*例假出勤等重大事項,
已要求各地方政府採一致且加重裁罰的作法,以發揮嚇阻效果。
■『違法名單即時公布不得任意下架』
為避免勞工權益受損,勞動部表示,已要求地方政府自今年起,對經勞檢確認違法的事業單位,須於次月15日前公布於「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且非有正當理由不得下架。
在預防違法方面,勞動部強調,持續與地方政府合作推動勞基法宣導,並配合114年12月修正通過的《公司法》第387之1條,未來公司設立登記後,負責人須參加勞動權益講習,藉此提升雇主法遵意識,降低違規風險。
此外,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件流程管理系統正進行改版,預計115年4月中旬上線,屆時民眾可透過關鍵字查詢裁決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