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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新聞金管會新制擬凍期滿、失聯移工帳戶 銀行自主控管更嚴仲介建議限高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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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6年3月19日報
導】

為防堵移工帳戶遭詐團利用,金管會日前預告修正「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擬擴大第二類可疑或異常帳戶的範圍,以便早期預警。
包括聘期屆滿、逾期居留等移工帳戶,以及其他銀行認定有異常交易之虞者。
有仲介業者表示,部分銀行先前已採取更嚴格的自主控管,有移工休假返臺後發現帳戶遭鎖,勞發署表示將向金管會反映。

金管會2月初預告修正「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該管理辦法依據《銀行法》第45條之2訂定。銀行法第45條之2明定,銀行對存款帳戶應負善良管理人責任,對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帳戶得予暫停部分或全部交易。


■『含括終止聘僱離境、違法工作遭查處』

管理辦法則將該等帳戶區分為兩類,
*第一類帳戶包括偽冒開戶、警示帳戶及衍生管制帳戶;
*第二類帳戶則是具可疑或異常表徵,有持續監控之必要者。金管會參考詐防條例子法規定,擬增加可疑或異常帳戶的樣態。

新增樣態包括,非本國籍人士,經銀行得知開戶時供查核的居留證等身分證明文件,已於期滿前遭註銷、或屬逾期居留,或經勞動或移民主管機關通報行方不明者,都屬於第二類帳戶的範圍。
除了明確訂定的樣態,「其他經主管機關或銀行認定有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之虞者」,也是第二類帳戶的範圍。


■『銀行可持續監控、自主控管』

依管理辦法銀行除了對這些帳戶應持續監控,並且可以通知司法警察機關,如果有重大急迫情形,可以通知高檢署及早介入偵辦,阻斷不法金流。

另外根據2024年新訂的詐防條例第8條,金融機構對疑似涉及詐欺犯罪之異常存款帳戶,可以對客戶身分持續審查、暫停存入或提領、匯出款項、暫停交易等。

近期有仲介業者反映,部門銀行業者已經採取嚴格的控管機制,移工返回母國休假,返臺後發現銀行帳戶遭到鎖控,無法領錢、交易。
有資深業者表示,由於移工族群販賣帳戶而涉詐情形愈發嚴重,近2年為加強打詐,不少銀行都針對移工帳戶有更嚴格管控,比如若30天沒有薪資匯入、離境一週,就會遭到鎖控,必須由移工本人臨櫃申請解除。業者建議應針對期滿離境或廢聘等較高風險的情況,才予以控管。


■『30天無動靜、離境一週等鎖控機制』

本社就相關個案詢問勞動部,勞發署表示金管會新制針對外籍移工「聘期屆滿」、「終止僱傭契約離境」、「行蹤不明」,以及「違法工作遭查處收容」等4種情況,金融機構將凍結其銀行帳戶,勞動部也會配合金管會規定宣導。

針對移工休假返鄉遭凍結金融機構帳號,如非屬上開金管會凍結帳號規定,勞發署將會向金管會反映,就移工單純返鄉情事者,因仍會返臺工作,且未涉非法金融行為,不列入帳號凍結對象。

金管會官員則表示,如果民眾認為處置情形有失比例原則,可以提出申訴,金管會將就個案情形向金融機構了解、督導。

除了移工以外,近來銀行的鎖控機制也對本國民眾造成影響,去年立院財政委員會就相關議題要求改善,希望銀行AI偵測系統加強精確度。

金管會:要求業者精準鎖控

金管會主委彭金龍當時說明,遭鎖控的帳戶分成2類,若由檢調等機關設控的警示帳戶和衍生帳戶,金融機構僅是被動協助,欲解鎖必須向檢警機關申訴;第2類則是打詐專法訂定後,授予金融機構自我控管,若有能力可先行判讀高風險帳戶,進一步查證、鎖控。

透過銀行加入自主控管,去年9月警示帳戶也出現下降。金管會並沒有明確要求業者做法,只是要求管控,若金融機構的AI模型標準鎖控錯誤,會立刻跟業者了解,要求改善,應精準調控,並設置24小時專線讓民眾聯繫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