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趨勢報導勞保老年年金請領年齡 115年起調整為65歲
【勞保老年年金請領年齡115年起調整為65歲】
自民國115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調整為65歲。勞動部表示,被保險人可依自身退休規劃,選擇提前或延後請領老年年金;每提前1年請領,年金將減給4%,每延後1年請領,年金則增給4%,提前或延後請領最長以5年為限。經選擇提前或延後請領後,其減給或增給比例即行固定,日後不再變更。
不過,勞動部提醒,若申請的是併計國民年金保險年資的保老年年金,請領年齡須年滿65歲,且不適用提前減給或延後增給的相關規定。
勞動部指出,為保障勞工老年生活,勞保老年年金制度的核心精神在於『活到老,領到老,活越久領越多』。只要勞保年資滿15年(或併計國民年金保險年資滿15年)、達到法定請領年齡,並已確實離職退保,即可依法申請勞保老年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