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新聞適用外籍看護免評條件 郵寄也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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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重症家庭申請外籍看護工資格大幅放寬,擴大多元免評資格,減輕家庭負擔。符合條件的家庭,目前申請方式可採臨櫃或郵寄。
相關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條件多元認定資訊,
可至衛生局網站專區:(https://health.gov.taipei/News.aspx?n=543E5C5FAF8B5828&sms=E13B8A974C8B2833)查詢。
衛生局說明,重症免評資格放寬新制適用對象共有9類:
1.癌症第四期以上。
2.醫療診斷載明全癱無法自行下床。
3.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且於6個月內無法改善。
4.70歲以上患有血液淋巴腫瘤病症者(符合8類病症)。
5.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項目中度以上。
6.失智評估量表(CDR)2分以上。
7.未滿80歲經評估認定有全日照護需要。
8.80歲以上經評估認定有嚴重依賴照護需要。
9.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使用長照照顧服務6個月以上。
台北市受理外籍看護工免評案件,可以「掛號郵寄或臨櫃」方式擇一申請。
*衛生局提醒,若採「郵寄方式」辦理,因無法提供正本供查驗,需加附填寫「北市府免評免到現場切結書」。
*現場申辦若由他人代辦,則要另「附委託書」。
*「臨櫃」申請可至市府1樓北區聯合服務中心衛生局櫃台;
掛號郵寄收件地址為: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2樓(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外籍看護申審業務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