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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新聞開放海外引進旅宿、商港技術人力 資格認定向勞動部申請「附加薪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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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今年新開放「旅宿服務工作及商港碼頭貨物裝卸集散工作」,可透過「海外引進外國技術人力」擔任,
勞動部2月5日透過線上說明會宣導相關政策內容,除了必須先為本國勞工加薪換取1:1的名額,外國人還必須符合學經歷、技術條件和語言條件,
相關的境內申請項目可委由仲介代辦,海外選工、媒合則由海外延攬中心負責。

除了「海外引進」以外,兩種類別的工作都能夠「境內聘僱」。
以旅宿服務工作來說,觀光旅館、一般旅館或是民宿,都可以聘僱在國內的副學士以上畢業僑外生擔任,名額上限為勞保投保人數30%。

■亦可境內聘僱副學士以上畢業僑外生

而若要透過勞動部的『海外延攬中心引進』,則僅限「觀光旅館及一般旅館業」者,替最低全時本國勞工加薪即可取得1:1的核配名額,最高10%。
旅宿服務的外國技術人力薪資門檻為3.2萬元,需要注意的是,境內聘僱及海外引進合計人數不能超過30%。

商港碼頭貨物裝卸集散工作,則限於取得航港局許可經營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或貨櫃集散站經營業者才可聘僱,
外國技術人力的薪資門檻為3.9萬元,國內求才薪資要求4萬581元。其境內聘僱僑外生最高額度為20%,海外引進同樣必須加薪本勞,採1:1核給最高10%。

兩類工作都必須符合學經歷(外國副學士以上、外國高中職+2年工作經驗或我國副學士以上畢業僑外生),以及華語或英語A2以上(採英語者3年內須通過華語檢定A2)。

■僅從事許可工作起重機操作須有證照

技術條件部分,旅宿服務工作:
*可以相關科系外國學士/我國副學士、
*曾來臺旅宿業實習6個月以上、
*取得我國旅宿客房服務丙級檢定、
*海外旅宿訓練40小時、
*海外技能檢測,
*或是曾於國際連鎖品牌旅館2年以上實習/工作經驗等條件6擇1。

商港碼頭貨物裝卸集散工作的技術條件,則是5擇1,
*包括機電維修外國學士、
*我國副學士、
*取得我國起重機操作或機電整合丙級檢定、
*曾受起重機操作職安衛訓練38小時、
*受機電維修職訓80小時,或者是經海外技能測驗通過。

勞動部專委黃偉誠表示,海外訓練或海外技能測驗,是由勞動部與外國技術人力來源國合作辦理,並非由仲介找相關機構,以目前在菲律賓的部分是委託其技術教育技能發展署(TESDA),當地國民受訓後會核發證書,結訓證明提供給海外延攬中心審查外國人的資格。

■取得求才、無違反證明申請資格認定

勞動部也提醒,聘僱來臺的外國技術人力僅能從事經許可工作,旅宿服務工作範圍包括:
*房務、
*清潔、
*訂房
*旅宿業所屬工作場所旅客接待等工作;

商港碼頭則包括:
*在商港碼頭或貨櫃集散站內,從事貨物(櫃)輸送設備控制、
*載具設施拆裝、
地勤作業指揮調度、
人機動線控管、
起重機操作(須具備國內證照)及
機械修護工作。

兩類工作申請海外引進流程相同,與移工流程略有不同,首先辦理
*國內求才,
*接續申請無違反法令證明,
*以前述資料及「加薪名冊」
*向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申請雇主資格認定,
*取得資格認定至延攬平臺選工,選工媒合完成,
*透過事務中心線上系統申請聘僱許可,
*最後辦理外國人入國手續。
※勞動部強調,境內階段都可委由仲介辦理,選工媒合則由海外延攬中心負責。

■須注意加薪時機跨業轉換依現制

*相關申請時程,以申請雇主資格認定前2個月為基準月,
*聘僱許可核發後,當月或次月替本勞加薪2千元並提出投保薪資調整,確保次月或再次月異動生效。
*加薪幅度為2千元,薪資投保級距至少提高1級。

黃偉誠也補充,若要跨業別承接,承接與被承接的雇主和外國人都必須符合資格,此外也必須先至公立就服機構登記,若14天沒有同業別雇主登記接續聘僱,才可繼續相關程序,與現行機制相同。

針對仲介辦理海外引進外國技術人力在境內的相關事項可如何收費,勞動部表示應按照『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規定,基於有服務之事實始有收費原則,收取規範上限內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