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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新聞首次開放海外引進旅宿技術人力 勞動部舉辦旅館業雇主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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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今年啟動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新開放可透過海外引進旅宿技術人力,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月20日舉辦北部說明會,向旅館及觀光旅館業者說明相關規範,包括加薪規則、認定時間及引進流程。

勞發署長黃齡玉強調,近期國際對勞動人權的關注,牽動跨國勞動力政策(包括實習生權益),也影響與各國的雙邊談判,因此必須審慎,也提醒產業對接國際標準。基於本勞優先、保障跨國勞工權益、滿足企業用人需求的原則,開放外國技術人力海外引進,未來1-2年內會陸續在4個(移工)來源國設點直接辦理招募。

■首開菲律賓其餘3國2年內陸續設點

她也提醒旅館業者,尊重業者委託仲介辦理境內業務,但海外部分會由政府處理,業者仍應負起雇主應負的責任與義務。

勞發署專委黃偉誠說明,開放海外引進外國技術人力從事旅宿服務,工作範圍限於從事房務、清潔、訂房及旅宿業所屬工作場所旅客接待等工作(旅館所屬餐廳亦包含在內)。

他進一步說明,旅宿業者仍可以透過境內聘僱副學士以上的畢業僑外生從事旅宿服務技術工作,核配比為投保人數的3成;而新開放的海外引進,僅限於旅館及觀光旅館業者,則需先為投保薪資級距最低等級的本國勞工加薪2千元,即可採1:1的方式核給外國技術人力的額度,最高10%。而需特別注意的是,境內聘僱加上海外引進,上限為30%。

■在臺實習6個月、海外訓練都可符合

外國技術人力與申請聘僱移工相同,必須先進行國內求才,國內求才薪資為3.3萬元。而聘僱外國技術人力的薪資門檻則為3.2萬元。

黃偉誠說明,除了薪資門檻以外,海外引進外國技術人力從事旅宿服務工作,必須滿足學經歷、技術資格與語言資格。學經歷條件為外國副學士以上、高中畢業加2年相關工作經驗或是畢業僑外生。

技術資格包括相關科系的外國大學畢業(我國副學士)、在臺曾實習6個月、取得臺灣客房服務丙級檢定、海外受訓40小時(與菲律賓TESDA合作)、已有經驗直接海外測驗通過、國際品牌旅館2年以上實習或工作經驗。語言要求須達華語或英語A2,採英語來臺3年內通過華語測驗;他也提醒業者可以協助宣導,讓目前在臺實習的學生先取得相關語言證照。

■需先替最低勞保級距本勞加薪

針對加薪規範,黃偉誠說明必須替勞保投保等級最低的本國全時勞工加薪2千元(提升勞保級距最少一級,最低工資至少提升2級),才可取得外國技術人力海外引進名額。他舉例而言,如百人企業希望引進10名,若勞保級距第一級僅2人,先替2人加薪後(提升到第三級),才可以再從勞保級距第二級挑選8人加薪(提升至第四級)。

加薪時程與勞保調整時間,黃偉誠舉例,若業者在5月1日申請雇主資格認定,擇期比較的基準月為前二個(3月),若取得雇主資格認定函與名額、經過選工媒合,假設7月10日核發聘僱許可,則必須在當月或次月(7-8月)提出投保薪資調整,8-9月異動才會生效,勞動部也會做查核。

■核發聘可當月或次月調薪

他進一步說明外國技術人力的海外引進流程,首先是國內求才取得求才證明,也會希望未來透過線上作業;第二步申請無違反法令證明;進而提出加薪名冊申請雇主資格認定,獲得認定函後將需求提給海外端,後續通知雇主到延攬中心平臺選工(履歷、視訊、親訪)、媒合,系統預計7月上線,目前則採人工作業。

通知選工結果後申請聘僱許可,接續就可辦理外國人入國手續。另外他也說明,外國技術人力雇主免繳就安費,勞工適用勞基法、適用勞退舊制(除非取得永居),雇主也須遵循失聯通報規定;薪資要求則是指每月給付的經常性薪資,而非總薪資(不包含加班費),解約也必須經過驗證手續。他也提到針對仲介收費標準,目前有在檢討相關規定,後續會再跟業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