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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新聞不得從事許可外工作外籍白領也適用 包山包海已觸法最重可處15萬元罰鍰

【不得從事許可外工作外籍白領也適用包山包海已觸法最重可處15萬元罰鍰】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提醒事業單位,外籍專業人員的工作範疇,僅限於專門性及技術性內容,若僅因「人手不夠、臨時支援一下」基層工作,恐違反從事許可外工作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若限期內未改善,更可能遭撤銷聘僱許可,影響企業用人與營運布局。

根據勞動部統計,截至4月底止,外國專業人員持有效聘僱許可共5萬2,474人次,人數上以台北市1萬9,213人次最多,其中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1萬3,637人次。

『案件來源專勤隊及檢舉最多』

過往勞動局處分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指派從事許可外工作」,態樣以藍領移工居多,例如:外籍看護工被要求從事與被照顧人無關的打掃、照顧小孩、遛狗、到工廠或雇主經營的店面幫忙,外籍白領案件較少,主要原因在於一般民眾並不清楚外籍員工是以何種身份被許可工作。

然而近期勞動局接獲部分民眾檢舉以及移民署專勤隊移交案件當中,發現有餐飲業以專業經理人的名義申請聘僱外籍員工,卻從事料理、收銀,還有外籍行政主廚實際參與原應屬於廚師烹調的工作也會違反規定。

勞動局舉例,餐飲公司所聘僱的外籍人士,原本工作內容是負責內部行銷企劃與品牌管理,卻在門市人力不足時,頻繁被要求支援點餐、送餐、結帳等外場服務;另外也有零售業者聘請負責專案經營的外籍人員,被安排至門市進行搬貨、上架商品與收銀等工作,這些「看似幫忙、其實違規」的情形,在實務上不但無法保障外籍員工的專業角色,也讓企業暴露在違法風險之中。

勞動局科長陳伯端表示,不只是聘僱的事業單位,包括外籍員工在內,對於自身的合法工作範圍也不甚清楚,以為只要在受僱的情況下,所有工作都可以協助。根據《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4條,外國人從事的「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必須是具備專門知識或特殊技術,且明列於勞動部核定範圍之內。因此,像外場服務、收銀、上架商品等日常作業,並不符合該定義,也不應由取得專業許可的外籍人員執行。

『可從事內容依聘僱契約認定』

外籍專業人員申請許可時,應將聘僱契約送勞動部審查。陳伯端進一步說明,將會從契約內容所載明的工作範圍中比對,判斷是否有違反許可外工作的情形。

勞動局長王秋冬表示,企業若希望外籍專才長期穩定貢獻,就必須依法行政,否則短期便利可能換來長期代價。雇主違反指派許可外工作,除罰鍰外,根據同法第72條第3款,若在限期改善後仍再次違規,勞動部可廢止招募與聘僱許可。

勞動局也呼籲,外籍員工來台工作應受專業對待,也應讓其專業發揮在對的位置上,後續將加強宣導,對有聘僱外籍專業人員的事業單位主動告知法令規範,避免不慎違規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