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新聞養殖漁業申請資格認定須採線上申辦 農業部修正作業要點助掌握案件進度
【養殖漁業申請資格認定須採線上申辦農業部修正作業要點助掌握案件進度】
為加速雇主資格認定申辦流程,農業部漁業署建置「養殖漁業工作申請引進外籍移工雇主資格認定申請平臺」,自即日起一律採用線上申請。漁業署表示,申請人可於線上系統檢核各項文件是否齊備,並可隨時掌握審查進度,截至目前為止,已有近百件透過該平臺辦理。
農業部公告修正「審查養殖查養殖漁業工作申請引進外籍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第三點,明定養殖漁業申請聘僱移工資格認定,自114年5月2日起均須由線上平臺申辦。
漁業署說明,113年8月1日已公告並函知產業單位。另為增加觸及率,於函送申請案件補正事項時,均載明已建置線上申請平臺,歡迎業者多加使用。
『9個月宣導期強化檢核機制』
統計自系統上線以來,迄今已有86位養殖業者透過平臺申請,漁業署表示,這段期間也持續更新平臺功能,透過本次修正,將平臺申請納入作業要點,以加速雇主資格認定申辦流程,並全面配合無紙化作業及簡政便民政策。
漁業署指出,平臺設有防呆及檢核機制,可協助申請人於送件前檢核文件是否齊備,有效降低人工謄寫錯誤,避免誤繕情形發生,與減少須檢附文件缺漏及補正往來文書等,進而提升申辦效率。
此外,平臺可同時顯示資料審核進度,包括資格審核、保險審核及審核通過等,讓業者隨時掌握案件審理狀態。
漁業署表示,考量線上申請平臺已上線逾9個月,且週知申請養殖及代辦業者,自即日起均須透過線上受理平臺申辦養殖漁業申請引進外籍移工雇主資格認定;至於5月2日新規定公告日前以紙本送件申請者仍會收件審理。
『仲介協助代辦須先上傳委託書』
修正後第三點規定,申請人應上傳資料至申請平臺(https://fmworkers.tw),向農業部提出申請。應備文件包括:
一、養殖漁業工作申請引進外籍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申請書。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三、有效期間至少90日以上之養殖登記證、區劃漁業權執照或專用漁業權入漁證影本。
四、當年度或前一年度養殖漁業放養申報書影本。
五、養殖場員工總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包括勞保單位名冊、農保或勞保的加保證明書,以及實際從事養殖工作之出缺勤紀錄或薪資給付等相關佐證文件。
六、另設置有農產品初級加工場者,檢附有效期限內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證影本。
此外,若是由仲介或法人單位所屬員工代為辦理,應先上傳委託書並蓋公司大小章。系統提供委託書範本供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