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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趨勢報導僱用部分工時補人力 仍應置備出勤紀錄

許多行業在春節前夕,會額外僱用部分工時勞工來因應營運尖峰需求,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提醒,自今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每月已調整為27,470元,每小時則為183元,雇主務必遵守相關規定,且依法投保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及就業保險,置備出勤紀錄。

勞動局長高寶華表示,春節期間各行各業買氣沸騰,雇主在排班上每週需給予勞工1日例假及1日休息日,且不得連續出勤超過7日,另2月9日至12日(除夕至大年初三)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規定的國定假日,如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或國定假日出勤,則需依照出勤當日性質計算加班費,事業單位如違反上述規定,每項條文將被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勞動檢查處處長梁蒼淇提到,事業單位若有僱用部分工時勞工,仍須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以保障勞工應有權益。尤其,雇主聘用部分工時勞工,也要備置出勤紀錄,詳實記載勞工出勤時間至分鐘,未備置者,將處9萬元至4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