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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新聞委會放寬外籍畢業生在臺工作資格 免工作經驗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勞委會表示,考量育才不易及攬才的必要,從今(14)日開始,放寬外國人在臺工作的資格及審查標準,大學應屆畢業的僑生及外籍留學生不須具有2年工作經驗,即可申請留在國內,從事起薪3萬7619元以上的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

為留住來臺就學的優秀人才,勞委會經內部多次討論,在上月9日召開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會議中,確定放寬外籍留學生或僑生(包含港澳學生),畢業後留在國內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的申請資格,並在今天公告後生效。

勞委會表示,外籍留學生或僑生來臺接受教育,已有在本地生活的經驗,畢業後如果留在國內工作,不僅符合我國教育投資的效益,而且比新來本地工作的外國人更能適應此地的人文生活,相對地可縮短勞雇雙方的磨合期,因此調整放寬大學以上畢業的優秀僑生與外籍留學生留臺工作的受聘僱標準,包括起薪下限由新臺幣4萬7971元調整為3萬7619元,並取消大學畢業須具備2年工作經驗的限制。

勞委會提醒,有意留臺工作的應屆畢業外籍留學生及僑生,除應符合受聘僱資格及條件外,並須由雇主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勞委會提出申請,經核發聘僱許可後,就可以留在臺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