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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趨勢報導臺北市勞工考取技術士證 可申請補助金 證照生效3個月內申請 乙級可獲5千元

為鼓勵勞工考取技術士證,提升職場競爭力,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訂定「臺北市促進勞工職業技能補助辦法」,自今年元月起正式施行,只要於臺北市連續設籍4個月以上的勞工,或於臺北市連續提供勞務4個月以上的新住民,取得甲、乙級技術士證照或於技能競賽中榮獲前三名,即可在證照生效日起3個月內,向勞動局申請補助,最高補助金額達新臺幣10萬元。

職能發展學院說明,這項補助為今年首度試辦,因此沒有名額及經費的限制,只要符合條件均可提出申請。另外要特別留意的是,取得甲、乙級技術士證者申請補助,須為在職者身份。基於鼓勵勞工厚植多元就業技能的目的,所考取證照不限定須與現職相關。

勞動局長高寶華表示,勞動局在去年下半年經臺北市議會三讀通過臺北市勞工權益基金自治條例修法後,隨即陸續啟動後續補助辦法的法制作業,並在113年開年推出此項補助辦法,針對通過勞動部甲級技術士證照者,可獲得補助1萬元,乙級則為5千元,而經勞動部認可得比照甲級或乙級的單一級技術士證照,同樣也可以申請補助。

至於技能競賽部分,參加臺北市勞動局主辦的公開正式技能競賽或勞動部主辦的全國技能競賽獲前三名者,金牌可獲得補助2萬元、銀牌1萬元、銅牌5仟元;倘若經勞動部推派參加國際技能競賽獲前三名者,補助金額分別為金牌10萬元、銀牌5萬元、銅牌2萬元。

凡符合「臺北市促進勞工職業技能補助辦法」申請資格者,於獲獎日或技術士證生效日起3個月內,即可將相關資料郵寄或親送至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因該辦法自113年1月1日施行,因此技術士證生效日期須為113年1月1日後才符合資格。

相關申請文件可至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官網(https://www.tvdi.gov.taipei)進入表單下載/臺北市促進勞工職業技能補助辦法相關表單區下載,或電洽(02)2872-1940分機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