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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趨勢報導113年起 桃園市擴大托兒措施補助對象 500人以下企業均可申請 最高領6萬元

桃園市申請無違反法令證明,針對100人以上事業單位,需提供哺集乳室照片2張,若無自行設置托兒設施,則需有與托育機構特約收托且在有效期限內的契約書或托育津貼發放辦法。自113年起,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將擴大獎勵事業單位辦理托兒措施的適用對象,由原本的250人以下擴大為500人以下企業均可申請,並持續入場輔導,以協助中小企業建構更友善的育兒環境。

為減少勞工因子女照顧問題離開職場,解決員工托兒問題,桃市府鼓勵雇主有實質發放托育津貼,提供優於法令的家庭照顧假、產假、產檢假、育嬰留停申請條件等友善措施,或實質提供更優渥的福利待遇,可申請最高6萬元獎勵金。

桃園市長張善政12月20日聽取勞動局「友善育兒職場公民參與工作坊公民建議、規劃及執行」專題報告後表示,在少子化的人口結構發展下,如何打造友善的育兒環境至關重要。除補助及獎勵企業友善育兒職場措施外,112年更跨局處合作組成專業輔導團,入場輔導事業單位設置托兒設施,並辦理友善職場講座、論壇及建立評鑑標準,讓各事業單位有努力的目標方向。

勞動局長李賢祥指出,為加強打造友善育兒職場環境,桃園市訂定「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及「獎勵事業單位辦理托兒措施計畫」,藉此提高事業單位設置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比率。

桃市府今年跨局處召集社會局、教育局、勞動局及學者專家組成專業輔導團,入場輔導事業單位設置托兒設施,並邀請友善職場績優企業分享及吸取友善職場經驗。

預計113年起將擴大獎勵金適用企業,由原本250人以下的企業擴大為500人以下皆可申請,並持續入場輔導企業設置托兒設施,透過經驗學習以及多元的宣導管道,與企業共同打造友善育兒職場環境。

勞動局已公布113年度獎勵計劃,對象為500人以下設立於桃園市,且未曾接受勞動局以往年度獎勵計畫,並辦理托兒措施的事業單位,申請日期自113年1月1日開始,至經費用罄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