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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趨勢報導第四季製造業薪資補貼 即起受理申請 營業額衰退50%以上 補貼員工薪資四成

為協助艱困企業渡過難關,減輕疫情的衝擊,經濟部11月16日公告今年第四季「經濟部辦理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並自即日起受理申請。

經濟部說明,補貼對象為有稅籍登記的製造業者及提供製造業技術服務的業者,在109年10月至12月期間,如屬營業額衰退達50%以上的「艱困企業」,將補貼該企業正職員工3個月經常性薪資費用四成、每月上限2萬元,以及按正職員工人數計算的「一次性營運資金補貼」,每名1萬元,但已獲4月至6月或7月至9月營運資金補貼者,不再重複補貼,請符合資格業者儘早提出申請。

經濟部指出,第四季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相關規定,大致延續第三季補貼規定,包含營業額衰退幅度採同期比較、興櫃與上市櫃公司第一季至第三季或第四季EPS應為負值或有營業損失方得申請,以及技術服務業應提出對製造業提供相關技術服務的實績佐證資料等。

立法院日前已審查通過「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二次追加預算案」,其中前述補貼措施第四季經費編列156.2億元,預估可協助約1萬家受影響企業持續營運,並穩定30萬人以上員工就業。

第四季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措施申請期間自11月16日起至經費用罄或最遲至110年2月1日為止。為提升審查作業效率及品質,減少因紙本文件錯漏、補正所耗時間,一律採線上申請,詳情可至專屬網站(https://csm-subsidy.mittw.org.tw),或經濟部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網站(https://assist.nat.gov.tw)查詢,其他問題可電洽0800-000-257,由經濟部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