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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動態報導曼谷66條道路 徵收停車費

2018-9-2809:00|發布者:Sirius.S|查看:121|評論: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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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谷市政府公告,即日起曼谷市66條道路徵收停車費,引起民眾不滿。市政府強調,多數市民都不知道這個規定,是因為之前沒有足夠的負責人駐守收取停車費。取自網絡




【編譯韋少/曼谷報導】泰國政府公報昨天(27日)公布曼谷市政府一項公告,即日起對曼谷66條道路徵收停車費,摩托車停車第一個小時收5銖,之後的每小時收10銖,4輪汽車第一個小時收10銖,第2個小時起每小時20銖。對此,市政府強調,「這是老規定了,隻是作出一些調整而已,多數市民都不知道這條規定,是因為之前沒有足夠的負責人駐守收取停車費」。




根據政府公報公布的公告內容指出,曼谷市長阿沙雲警上將簽署文件,從即日起對曼谷66條道路徵收停車費,並對停車費徵收標準作出明確規定,這66條道路包括頌薩哇路、帕賽路、耀華帕尼路、頌哇路、瑪哈乍路、森迪帕路、邁迪吉路、米塔攀路、卡拉卡達空22環島外環路、蘭普猜路、塔納坎功貼武提巷、永瑪叻蘇坤路、鑾路、薩裏叻威帕路、巴迪帕路、隆曼路、隆曼1巷、隆曼2巷、隆曼3巷、隆曼4巷、隆曼5巷、乍叻曼路、乍能曼路、瑪哈納空路、瑪寒納帕路、波裏帕路、帕乎叻路、布拉帕路、帕蘇眉路、那空沙旺路、班莫路、威蘇卡薩路、那空猜西路、巴差叻2路、塔鈴丹路、叻差達披色橋下集市環島、蘭武裏路、太陽路、亞薩當路、瑪哈叻路、乍能叻路、挽谷諾-大玲昌路、昭賽路、芒功路、攀吉巷、娜娜巷、功卡盛路、帕帕猜路、攀諾路、考訕路、乍卡帕迪蓬路、魯鑾路、安暖頌康路、巴差叻1路、功貼-暖路、峰納空路、汶西裏路、石龍軍路、帕披披路、沙喃猜路、社塔甘巷、丹隆叻路、帕鳳裕庭7巷(阿裏巷)、阿倫亞瑪琳路、薩拉辛路以及叻丹裏路。




按照規定,摩托車、4輪、6輪、8輪及10輪車輛須繳納一定的停車費,其中摩托車停車第一個小時收取5銖,之後每小時收10銖;不超過4輪的汽車停車第一個小時收取10銖,之後每小時收取20銖;6輪車輛,第一個小時20銖,之後每小時收取30銖;8輪車輛,第一個小時30銖,之後每小時收取40銖;10輪車輛,第一個小時40銖,之後每小時60銖;10輪以上車輛,第一個小時50銖,之後每小時80銖。




曼谷副市長良育表示,該份公告是依照舊規定出台的新公告,隻是將所有公告合併成為一份公告,針對66條道路收取停車費看起來數量龐大,但實際上隻增加了一條道路,即叻丹裏路,叻丹裏路附近停車費徵收在時間上作出一些調整,從原來的一天內分3個時間段收費改為僅在淩晨4時至早上8時收費,因為考慮到這個時間段內有大量民眾出來鍛練身體。




針對上述66條路段的停車費收取工作,市政府授權財政辦事處71名負責人駐守,負責人身穿公務制服,佩戴曼谷市政府提供的身分牌,收取停車費後,負責人將向車主開一張收據。每年,市政府在上述道路徵收到的停車費超過1100萬銖。




良育強調,多數民眾都不知道該條規定,是因為此前沒有足夠的負責人可分派駐守在66條道路收取停車費,至於未來是否會允許民營企業負責徵收這部分費用,目前還在研究其可行性。無論如何,市政府發布該公告,並不是以謀求更多收入為目的,而是規範道路停車收費標準,更重要的是要防範有心人冒充政府人員亂收費,因此也希望民眾能幫助監督,一旦發現政府人員存在不法行為,可以拍下視頻作為證據向市政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