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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趨勢報導繼續僱用65歲以上勞工 10月底前申請 最長可領取18個月 最高補助25.8萬元

為鼓勵企業繼續僱用超過65歲高齡在職勞工,勞動部日前已公告「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表示,事業單位如有意願於111年度繼續雇用,可在10月31日以前向就業服務站申請,最長可領取18個月、最高25萬8千元補助。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已於109年12月4日實施,鼓勵中高齡勞工續留或重返職場,其中「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主要為鼓勵事業單位持續雇用現有的高齡勞工。勞工局指出,在職員工於明年滿65歲(即46年1月1日至46年12月31日出生),且雇主預定於其屆滿65歲後繼續留用,並符合相關僱用條件規定者,即可檢附申請書,向各公立就業服務站送件申請。

按月計酬者補助額度,前6個月每人每月補助13000元,未滿6個月不予發給;第7至第18個月每人每月補助15000元,最長12個月。合計最多可領取18個月,共25萬8千元。

至於部分工時者,前六個月每人每小時補助70元,每月最高補助13000元,第七個月起每人每小時補助提高至80元,每月最高15000元,但雇用未滿6個月不予補助。

勞工局進一步說明,依「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規定,若雇主持續僱用屆退年齡的員工達30%,例如公司於明年度滿65歲員工有3人,公司預定繼續留用1人,該名員工雖可屆齡退休,但亦有願意延後退休留任公司,則公司預定留用比率達33%,已超過30%,且繼續僱用期間不低於原領薪資,公司即可申請補助。

為協助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勞工局持續推動職務再設計服務,透過提供工作輔具與改善設備機具,協助中高齡及高齡就業者排除就業障礙,計畫內容可洽鳳山就業服務站(07)741-0243分機242,以及岡山就業服務站(07)622-8321分機222。

此外,高市勞工局近期內將成立「高雄市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訓就中心預計於10月19日、29日,辦理2場「銀髮人力企業大補帖」座談會,幫助事業單位了解中高齡及高齡者人力運用及相關就業政策,事業單位報名可洽(07)733-0823分機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