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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趨勢報導勞動部編製參考手冊上網彙整不當勞動行為樣態

目前有效團體協商件數有772件,勞動部編製「團體協約法誠信協商義務參考手冊」,彙整出43項涉及不當勞動行為的態樣,並將裁決、判決或函釋重點內容摘錄,即日起勞資雙方可於勞動部網站下載手冊內容,作為事業單位與工會履行誠信協商義務的重要參考。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說明,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運作迄今已歷時將近十年,涉及《團體協約法》第6條誠信協商的不當勞動行為案件,目前已累計104件。勞動部委請對勞動法令有實務專業的有澤法律事務所,協助蒐集歷年來相關裁決實務案例、各級法院判決與行政機關見解後,編製「團體協約法誠信協商義務參考手冊」。

王厚偉指出,該手冊依照「團體協商之當事人」(10項)、「團體協商之協商代表」(5項)、「何謂誠信協商義務(包含無正當理由拒絕協商)」(9項)及「違反誠信協商之不當勞動行為」(19項)等4個部分編排及分類歸納成冊,彙整出43項涉及不當勞動行為的態樣,並將裁決、判決或函釋重點內容摘錄。

王厚偉強調,推動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營造最適合勞資雙方自身的勞資關係與勞動條件,是勞動部當前重要勞動政策之一。該部除編製誠信協商手冊外,也提供勞資雙方團體協商專業培訓、專家個案輔導與簽訂團體協約獎勵措施。如勞資雙方於團體協商過程有需要專人入廠輔導,可逕向中國生產力中心洽詢(02-2698-2989,陳小姐:分機03099、曾小姐:分機02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