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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新聞肉類製品未取得許可 禁攜入泰國

因應非洲豬瘟疫情,泰國政府日前發布公告,根據泰國國內動物疾病法案B.E.2558,任何生肉以及肉類產品倘未依據該法第31條規定於輸入前取得進口許可證,均不得進口,並且禁止旅客攜帶任何肉、香腸、火腿、培根等肉類產品入境泰國,違者將處以最高20萬泰銖罰鍰或(及)最高兩年有期徒刑。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提醒國人,近期赴泰國洽公或旅遊,務必遵守規定,避免受罰。